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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涣焦化公司动力车间干熄焦高配室“3.14”电弧灼伤事故追查处理的通报

关于临涣焦化公司动力车间干熄焦高配室“3.14”电弧灼伤事故追查处理的通报

* 来源 : 电力安全生产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9年03月28日 * 浏览 : 205
2019 年 3 月 14 日 13:44, 临涣焦化公司动力车间干熄焦高配室发生一起 1 人电弧灼伤的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后, 公司安监局(监管局)、机电装备部相关负责人赶赴现场进行追查。现将追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2019 年 3 月 14 日 8:40,动力车间副主任李##早会安排电修班、变电二班配合淮北工科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开展干熄焦高压配电室预防性电气试验。李#安排变配电二班班长李#与上级工业园 110kV 变电所联系停电事宜,电修班班长崔##到现场安排配合预防性电气试验工作。上午 9:10,李##在联系工业园 110kV变电所后,与变电工魏##开始倒闸操作,将 II 段进线 1214#高压开关柜断路器断开并摇至检修位置。电修班班长崔###安排彭##、袁##、况##、赵##拆除后柜门及过电压保护装置,开始预防性电气试验, 11:25 结束开关柜内预防性电气试验。下午 13:30,人员陆续到场,进行进线电缆的预防性电气试验,电工袁##、赵##在上级电源进线电缆未停电情况下,违章作业,在开关后部进行绝缘包扎工作, 13:44 赵##发生电弧灼伤。
二、事故原因1.现场负责人疏于管理,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人员分工不清,职责不明确,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当事人赵开放违章作业,未按规程进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变配电二班班长李岩在开始作业前, 未通知 110kV 变电所从上级停电, 进线电缆带电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现场施工安全措施未贯彻落实到位, 焦化检修人员均未佩戴电工安全帽。
5.安全技术措施未做到一工程一措施, 没有针对性, 施工前工作内容安排不详实; 安全联保互保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
三、防范措施1.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2.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落实安全确认,检修人员按规定佩戴齐安全用具。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提高针对性, 并且要责任到人、落实到位。